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项目位于栾川县樊营社区西侧,起点位于鸾州大道,终点位于南外环路,全长348.529m,宽40m。道路横断面为人行道3m+慢车道3.5m+绿化带1.5m+车行道10.5m+中央绿化带3m+车行道10.5m+绿化带1.5m+慢车道3.5m+人行道3m.施工内容有道路、绿化、雨污水,给水、照明、通信、电力和交通等工程,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8其他:(1)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项目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自然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栾川县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6)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的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依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6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编辑:林辉